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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5次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的通知

文章作者: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次数:2856

 【发布日期: 2017-09-30 】 【索引号: EA220-D0100-2017-0137】 【阅读次数:210】【 打印 下载 关闭窗口

 


苏建函教〔201729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5次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10月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新申报参加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建筑业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C2类)。其中,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类)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考核时间

20171028(周六),上午9:00-11:00

三、考核地点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北区(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四、考核形式

B类、C1类、C2类均采用闭卷笔试考核。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 “安管人员”考试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具备下列相应的文化程度、职称、执业资格等条件。

1)项目负责人(B类)

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C2类)

①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②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二)报名方法

1.报名采取网上申报:苏州市各区(不含工业园区、吴江区)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http://221.226.118.170:8080/login 下载《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V2.0》客户端,进入客户端,选取苏州市住建局考核点。各市、吴江区施工企业如需参加,应报名企业所在地考核点。各企业必须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信息,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相关信息必须核实准确,截止时间为1012

2.各施工企业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可选择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报名。补考考生(指8月份考试未通过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只需凭原听课证报名培训。

3.报考人员需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方可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三)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须在“监管平台2.0内上传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1)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劳动合同、聘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劳动合同、从事工作年限证明、聘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报考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初步考核,对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复查。企业核查后如实填写核查情况,并对核查结论负责。

六、培训安排

1.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企业选择”的原则。

2.定点培训机构:

1)苏州市智信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爱河桥路9号金阊文化教育大厦12楼,联系电话:6707419965725259

2)苏州市建设交通培训中心(虎丘路28号,联系电话6726840867261817

3)苏州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桐泾北路380号,近西园路路口,联系电话:6723692368665363

3.培训内容及时间

按照全省统一BC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材内容施教。培训安排在101427日之间进行,具体培训时间、批次由各培训机构确定并通知。

七、收费标准

1.培训费:培训机构按物价部门备案标准收取;

2.教材费:按实收取;

3.考试费:50/人;

4.补考收费(8月份考试不合格人员):培训费收取一半;考试费50/人。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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