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建系统农民工业余学校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网!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点击更换
 
联系我们
常熟市 徐俊彦 0512-52894397
太仓市 王彩英 0512-53521161
吴江市 王 鹏 0512-63485947
昆山市 吴辛元 0512-57363213
张家港市 徐荣华 0512-56990583
苏州市区 倪进坤 0512-65236372
工业园区 潘海权 0512-66680723
高新区 李 成 0512-68414092
相城区 马 云 0512-85182390
吴中区 秦 麟 0512-65286570
注:各地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 在开设、办学过程中有何困难可向 当地经办人反映;并在当地管理部 门领取所需相关制度及资料.
培训考试通知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培训考试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3次全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苏州住建局 点击次数:1724

 【发布日期: 2017-07-26 】 【索引号: EA220-D0100-2017-0102】 【阅读次数:73】【 打印 下载 关闭窗口


苏建函教〔2017〕219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3次全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的通知》(苏建教〔2017〕1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苏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由市住建局统一组织。
二、培训考核对象
培训考核对象为全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具体分为以下3类: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目前开展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7个专业的考核工作。
三、培训组织
1.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并达到相应的学时和要求方可参加考核。
2.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使用全省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苏州市燃气各专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见附件。具体培训时间、批次由各培训机构确定并通知。
四、考核组织
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核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题库、统一考核的方式,分类别分专业进行。此次考核时间为9月9日。考核科目设《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采取闭卷笔试作答的方式,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
五、报名组织
考核报名由企业按照岗位实际情况申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是7月24日至8月21日。报名步骤如下:
1.注册企业账号。燃气企业登陆“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 (http://www.jscin.gov.cn/web/KSPXW/)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无纸化及燃气考核报名入口”,进入“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企业账号注册,操作步骤见“管理系统”首页操作手册(燃)。
2.添加报考人员。企业账号待网上审核通过后,由燃气企业登录账号进入系统,直接添加所属人员相关信息报名。人员添加完成后,等待审核。申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人员须在“管理系统”内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须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总经理(总裁)须上传企业任命书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上传企业任命书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3.身份证信息采集。报名将采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报考人员身份信息。燃气企业可通过自行购置的身份证读卡器或培训机构的身份证读卡器完成身份证信息采集。
4.审核、培训报名。人员添加完成后,企业可按专业至燃气专业人员培训机构(见附件)进行人员信息审核和培训报名。经办人员通过管理系统进行人员信息核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报考人员数据准确有效。
5.准考证打印。企业原则上可于考前3个工作日内登录“管理系统”打印所属人员的准考证。
六、培训收费
1.培训费:由培训机构确定合理收费标准并报物价部门备案;第2次考试不合格人员需再次培训后考试,培训费收取一半。
2.教材费:按实收取。
3.考务费: 50元/人。
七、证书发放
考核成绩合格者,证书由各专业培训机构负责发放。
八、有关要求
1.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依据岗位实际情况申报考核专业,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考核资格。
2.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做好培训前师资授课准备工作,认真抓好培训的管理和保障工作,在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
3.具体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燃气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5113697)或教育培训处(联系电话:65115952)。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5日

附件
燃气专业人员培训机构
序号
培训专业
培训机构
培训地址
联系电话
1
汽车加气站操作工
苏州市政扬帆
职业培训学校
苏州市砂皮巷42号(王天井巷265号对面)
67533081
67533021
2
液化石油气库站工
3
燃气管网工
4
企业主要负责人
苏州市建设
职业培训中心
苏州市桐泾北路380
67236923 68665363
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燃气输配场站工
7
企业主要负责人
苏州市智信
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苏州市爱河桥路9号金阊文化教育大厦12
67074199
65725259
8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
燃气用户检修工
10
压缩天然气场站工
苏州市建科
职业培训学校
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979号北一楼
68283435
68756938
11
液化天然气储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