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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延期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苏州住建 点击次数:2135

【发布日期: 2017-07-14 】 【索引号: EA220-D0100-2017-0096】 【阅读次数:973】【 打印 下载 关闭窗口

苏建函教〔2017〕199号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延期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延期复核(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新上岗人员: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符合新上岗人员基本条件)。
2.未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指持有其它行业部门的操作证件人员)。
3.延期复核(换证)人员:已持有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且证书在两年复核有效期内的人员。凡超过证书有效期且未申请延期复核的,系统将自动注销证书信息。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可由所在企业统一组织报名,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http:// 221.226.118.168:7080/jscbmis/)上传体检表和学历证明并采集指脉信息和身份证信息,选择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考核基地,上报考生信息和报考类别。自然人可直接到考核基地报名参加考核。
(二)报名条件
新上岗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2.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3.初中以上文化;
4.正在从事相应工种的作业人员(从事本工作超过3个月以上)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现场审核
报名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复核人员汇总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如毕业证原件遗失,须由毕业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局开具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班级信息);
4.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近3个月以内且要二级乙等或县级以上医院方可,无听觉障碍、无色盲,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如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和突发性昏厥症等)和生理缺陷
5.近期一寸照片1张(贴在体检表上);
6.《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申报后系统中打印);
7.延期复核(换证)人员还需上交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延期复核需提前2-3个月办理手续)。
三、培训内容
(一)新上岗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8学时);
2.专业基本知识(4学时);
3.专业技术理论(8学时);
4.安全操作技能(4学时)。
(二)延期复核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知识(3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1学时);
3.建筑工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学时);
4.施工现场应急救援(2学时);
5.事故案例与分析(4学时)。
四、培训时间
滚动报名开班(50人左右);为服务企业缓解工学矛盾,对培训人数15人以上的单位,可预约上门实施现场培训。
五、有关费用
1.培训、考核费:培训机构按物价部门备案标准收取;
2.教材费按实收取,餐费自愿。
六、培训考核地点
苏州市报名、培训考核地点(特种作业考核基地)
工种名称
报名/培训/考核
地址
联系电话
建筑焊工
苏州市安装职业
技术培训学校
苏州市彩香路3
65338629
68272884
建筑施工场内机动车(叉车、装载机、翻斗车、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司机
苏州市政扬帆
职业培训学校
苏州市砂皮巷42号(王天井巷265号对面)
67533081
67533021
桩机操作工
混凝土泵送工
桥门式起重机操作工
建筑电工
苏州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
苏州市桐泾北路380号
6723692368665363
建筑架子工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七、其他事项
1.证书遗失补办:本人在全省发行的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包含:证书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操作资格证号、初次领证日期及使用期限。在一个月内持遗失声明向原取证的考核基地办理补证手续。
2.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人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身份信息变更材料及《居民户口簿》个人信息页到原取证的考核基地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