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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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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http://szrsks.com:8080/News/NewsView.aspx?code=95485871-fc27-448f-b4e6-b3942d90f7f1):   

一、组织分工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的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8日、29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3)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专业划定按照文件后专业对照表严格执行。以往如工程院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艺”、“农学”、“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供课程设置表。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取得证书后计算工作年限,后学历的从前学历取得证书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但须提供前学历和相应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或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部令)处理。  

 (五)今年报名时间紧,为了便于现场资格审核和减少省住建厅资格终审退回人数,严肃考风考纪。请考生自行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须提供教育部网站上www.chsi.com.cn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六)关于外省、外市考生在苏报考。根据《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苏人发【2005】19号)第十三条规定,“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当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我市原则上只接受本地单位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非我市相关单位的考生须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信息填报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社保编号,工作年限须同社保缴费记录年限相符方可视作有效的年限证明。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提供苏州市社保中心、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社保相关机构自助打印的或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所在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9:00—2016年1月5日16:00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6日—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月6日9:00—13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网上缴费。   

(二)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一天完成网上缴费。今年采用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后,该考生的照片审核、信息修改、现场资格初审都应在该报名点所属考试机构负责(具体详见附件2)。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信息更正办法处理。   

(三)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指定位置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可至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5)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须提供教育部网站上www.chsi.com.cn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6)须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打印的或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5月2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2016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采取刷身份证领取实名发票的方式,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原件至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领取发票,代领者需要分别带齐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发票领取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6月24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区的考生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八、其他事项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未打印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照片信息审核通过需要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表已打印需要信息修改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报名点所属考试机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二)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苏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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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