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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延期复核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

文章作者:佚名 点击次数:1534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延期复核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295号),现将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延期复核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且证书在两年复核有效使用期限内的人员。

二、培训单位

  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司索信号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向苏州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提交延期复核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并缴纳相应费用。(地址:桐泾北路380号,西园路口,联系电话:67236923

  焊工向苏州市安装职业培训学校提交延期复核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并缴纳相应费用。(地址:苏州市彩香路3号,干将路与桐泾路交叉口安装集团公司内;联系电话:68272884

  场内机动车向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提交延期复核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并缴纳相应费用。(地址:苏州市砂皮巷42号,联系电话:89160585

  高空吊篮向苏州市智信职业培训学校提交延期复核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并缴纳相应费用。(地址:新市路 138 9号楼二楼,联系电话:67074199

  各相关培训学校(中心)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定期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

三、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为16学时(含考试),苏州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在提交申请复审材料初审通过后,由各相关培训学校(中心)统一组织培训,考试由苏州市住建局组织。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延期复核(继续教育)报名考务费为50/人,代办费50/人(含教材费、餐费)

五、其他

  各相关培训学校(中心)负责操作资格证副证个人基本信息、复核日期打印及盖印手续。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