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 | 徐俊彦 | 0512-52894397 |
太仓市 | 王彩英 | 0512-53521161 |
吴江市 | 王 鹏 | 0512-63485947 |
昆山市 | 吴辛元 | 0512-57363213 |
张家港市 | 徐荣华 | 0512-56990583 |
苏州市区 | 倪进坤 | 0512-65236372 |
工业园区 | 潘海权 | 0512-66680723 |
高新区 | 李 成 | 0512-68414092 |
相城区 | 马 云 | 0512-85182390 |
吴中区 | 秦 麟 | 0512-65286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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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教〔2012〕62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8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苏州赛区选拔赛的通知》(苏人保职〔2012〕34号),为做好全市建设系统建筑砌筑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现将“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苏州赛区选拔赛建筑砌筑工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砌筑工。
二、参赛对象
根据“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相关要求,凡砌筑工职业或专业的一线企业职工(非本省户籍的职工要求在江苏工作3年以上,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均可参加砌筑工职业(工种)的竞赛。
三、名额设置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城区(沧浪、平江、金阊三城区由苏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组织)分别选送砌筑工3名,特级企业选送砌筑工3名,参加全市选拔赛。
四、竞赛时间
2012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竞赛通知)
五、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标准
按理论、技能两部分进行,理论占20%,技能占80%。
六、竞赛内容
1.理论考试:砌筑工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土木建筑职业技能岗位培训教材”《砌筑工》(2003年2月第一版)作为理论培训和考试的教学用书。
2.实操考试:技能操作采取实操考试。
3.赛程共1天,其中理论笔试0.5天,实操考试0.5天。操作材料由主办单位提供,操作工具由选手自备,不带辅助工。
4.竞赛裁判队伍由具有考评员资格的技术人员组成,各竞赛单位派员参加(名额1人)。
七、组织领导
选拔赛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苏州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竞赛活动在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建筑砌筑工竞赛指导小组,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竞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八、表彰奖励
1.获得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姑苏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2.获得竞赛第二、三名的选手,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 “苏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选拔赛前3名选手代表苏州市建设系统参加全省决赛。
4.对所有参加选拔赛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双合格的选手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
5.获得前6名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奖励人民币1000元/人。
6.获得团体成绩前3名的各市(区、企)代表队,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局建设局通报表彰,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
7.对在本次竞赛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局建设局表彰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
九、其他事项
1.各市、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参赛选手的推荐工作。同时,要加大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宣传活动,努力扩大此次选拔赛的知晓度和宣传面,促使更多优秀技能人才参与选拔赛。
2.各单位要根据选拔赛通知要求,认真负责及时选送选手参加全市选拔赛,确保选拔赛按时完成。请务必于2012年7月3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汇总表报送至苏州市住建局建筑业处。
3.承办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选拔赛顺利开展。承办单位制定实施计划,科学安排场地和设施,确保选拔赛圆满举行。
4.苏州市建设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将为参赛者提供赛前培训,理论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实操培训采取现场面授形式进行(开班通知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