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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作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次数:1261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207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扎实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宣传、谁执法谁宣传”的原则,分级分类指导各类责任主体通过做好骨干培训和材料编印、组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创新创优培训方式、举办在线访谈活动、定期公布欠薪重大违法行为等形式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及时总结学习宣贯的经验做法,保持边宣贯边总结的态势,认真梳理相关有益经验,市住建局将综合各地学习宣贯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在全市范围推广复制。

二、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通知》中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加强对《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数据的精准管理,确保在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基本信息、项目管理人员及农民工考勤信息、专用账户及银行代发反馈信息等数据及时准确上传,对省住建厅通报的在建项目未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失信企业、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扣除企业信用分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处罚。在建项目应全面实施《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标准化台账参考文本》标准化台账资料整理。

三、切实加强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查考核

地要将辖区内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动态、检查处罚通报的结果等及时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在官方网站《根治欠薪专栏》工作动态、曝光台予以通报。同时,根据省住建厅每月上旬通报的全省实名制管理平台的信息数据,结合每月底各地实名制平台的数据指标(实名制项目登记覆盖率、专户开户率、工人考勤更新率、工资代发到位率)进行工作通报。根据各地在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属地管理责任的工作力度、检查处罚通报的惩戒强度、每月实名制平台数据的指标率等进行年度督查考核,对在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各地部门,抄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形成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工作局面,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省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确保我市在全省考核中继续保持前列。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2077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