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住建设〔2019〕7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通知精神,服务实体经济,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提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轻企业负担,部分项目优惠收费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倡导推行绿色建造,下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按省物价局苏价服〔2015〕2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50%收取。
1.工业建设项目;
2.预制装配率在45%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
3.在规定要求基础上主动提高一个星级的绿色建筑项目;
4.主动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项目;
5.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工程总承包的建筑项目。
二、提高审查效率,强化服务实体经济
1.优先审查工业建设项目,工业建设项目初审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并做及时复审(初次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多次复审随到随审)。
2.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工业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相关资料、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可预先进行技术性审查服务(在此期间,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有调整变化的,建设单位在3个月内完成相关建设手续的,可按原规范、标准审查,否则按新的规范标准执行),待建设单位相关资料、手续齐全符合施工图审查规定的,正式予以受理,颁发审查合格证。
3.全面推行电子化审图,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全面实施电子化审图,不断提升审查效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两年。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