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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全市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

文章作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次数:985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全市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守住“不起火、烧不大、跑得掉”火灾防控三道防线,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形势平稳可控,按照市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以下是具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各地住建部门属地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动施工单位一线员工广泛参与,深入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各类火灾隐患,夯实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基础,全力维护全市建筑施工防火形势平稳,努力实现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全市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工作范围

全市住建部门监管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重点任务

1.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检查。重点对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制定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是否按计划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是否对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和灭火器具使用知识培训等。

2.开展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是否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或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是否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要求使用阻燃性能达标的安全网,是否按要求使用燃烧性能等级达标的活动板房和临时设施;节能保温工程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保管和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3.开展施工现场动火、用气、用电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是否实行动火许可证管理制度,动火许可证的签发是否经现场查验;动火作业现场是否落实防火措施落实,是否对可燃物进行清理;施工现场或生活区使用和存放氧气、乙炔、液化天然气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作业区是否配备消防安全值守人员,动火作业点位是否专人旁站监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民工生活区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民工宿舍是否安装使用限电器,导线架设和工人用电是否规范等。

4.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重点开展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对作业人员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培训,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5.开展电气施工质量检查。重点对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五、阶段划分

今冬明春全市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8127日前)。各地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地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具体工作责任。

2.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及时研判本地防控工作形势。

3.汇总分析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地住建部门对冬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强化宣传教育。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和施工项目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建筑施工从业全员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向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推送消防安全提示,进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一次火灾防控的应急演练活动,人人都能够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使用消防设施设备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具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3.强化责任落实。各地住建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和施工项目,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火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强化信息报送。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辖区内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于127日前报我局质安处。自12月起每月1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