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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城区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作者:苏建质安监[2018]12号 关于中心城区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情况的 点击次数: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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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质安监[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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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城区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各有关单位:

根据站年度工作计划,及省、市住建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专项整治和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且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夏季建筑施工“保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8406号)、《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1815号)、《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传〔201814号);省安委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865号);市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全市开展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201869号);苏州大气办《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大气污染过程的通知》(苏气办〔201837号);苏州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住建质〔201855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云雀”防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函质〔2018188号);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改善空气质量强制污染减排强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尘管控办〔20184号)、《关于加快推进扬尘管控措施落实的通知》(扬尘管控办〔20185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督查工作的通知》(扬尘管控办〔2018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我站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人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远程视频监控安装对接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保等各环节是否按照市住建局《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苏住建规〔20144号)执行;是否编制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防坍塌事故、起重吊运作业、扬尘控制等专项方案;是否按照“六个百分百”和全市建筑扬尘管控等文件要求,落实十条管控措施;现场重点消防区域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以及临建设施、生活区、食堂等防火措施落实;是否编制了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储备情况;监理是否编制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实施过程的现场专项巡视检查记录,以及日常安全检查、验收情况、隐患整改等的闭合工作。

本次检查共检查项目149个,其中房建项目52个,装饰、立面整治、修缮改造项目11个,市政工程33个,轨道交通项目55个。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进行考核评分,其中符合评分条件的项目有139个,优良工程65个(打分80分及以上),占46.8%;合格工程70个(7080分),占50.3%;不合格工程4个(低于70分),占2.9%。共开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20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抽查记录”29份,另有“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4份。

二、存在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①极个别项目没有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苏州城区)》版的内容要求进行记录整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教育、检查、验收等内容存在缺项;②企业领导、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内容不全面;检查时,个别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在岗;有的项目安全员巡查记录不真实,不完善;③部分工人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到位,对一些新进班组、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登记建立花名册;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④个别项目未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部分人员对文件学习不够深入,记录不完善;⑤少数项目未编写起重吊运作业安全专项方案,有些安全方案内容针对性不强;⑥个别项目厂内机动车辆、小型机具设备、气瓶等未按要求进行验收或记录不全;⑦有的项目临时用电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真实,个别项目未与分包单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⑧有的项目未把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纳入到安全管理网络体系;⑨少数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评开展不到位。

2.现场实体方面:①个别项目基坑局部临边防护不到位,上下通道偏少或者稳定性差,基坑监测点被损坏未及时修复;②有的项目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水平杆、扫地杆有缺失;③有的项目脚手架内挡防护不到位,连墙件数量和拉结形式不符合方案要求,架体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操作层脚手板未满铺,高层建筑悬挑平网内建筑垃圾未及时清除;④有的项目安全通道、楼层临边洞口、电梯井、管道井缺少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实行工具化和定型化;⑤个别项目在起重吊运时未设警戒区和安排专人监护;⑥有的项目临时用电不规范,电箱内进出线无标识,缺少系统线路图,电气装置设置不稳固,接零保护线不贯通,电线乱拖乱拉,用电设备缺少开关箱,电器设备日常维修不到位;⑦个别施工升降机指纹系统损坏未及时修复。

3.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方面:①个别项目的现场裸土、易产生扬尘建材等覆盖不到位,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个别市政项目多个大门口的未均设置冲洗设施;②有的项目工地围栏破损严重未及时修复;③有的项目喷淋装置未全面设置,有的喷头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④有的项目围挡公益广告比例不足,一些新建围挡公益广告设置滞后;⑤部分项目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偏少。

4.安全监理方面:①个别监理项目部巡视检查制度建立不到位;②有的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方案审核不严,对不及时编制方案督促不严;③有的监理项目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要求不高,验收环节管理松懈,不认真;④有些监理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管不力;⑤个别监理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审查不到位。

三、通报表扬

经研究对下列单位予以表扬:

1.分别承担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快速路段)改建工程S05标段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的苏州交投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华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分别承担苏地2012-G-67B)地块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的苏州合和商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中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通报批评

经综合评定,对以下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承担苏地2016-WG-47号石路华贸中心B区一期桩基及围护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的苏州泓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承担金阊新城邮政中心局新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苏州市顺浩建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承担2018年姑苏区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住宅整修)建设、施工和监理的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苏州海润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建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承担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第二批)SRT3-12-9标建设、施工和监理的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卓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和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承担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第一批)SRT3-12-1 -3)标的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总监长期不到岗履职。

五、项目经理记分

经研究核实,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对下列单位的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处理:

1.承担外立面-冠之霖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的苏州工业园区科特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岳群记3分(根据记分管理规定第五项第一款,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2.承担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Ⅲ-TS-05标施工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麻建华记3分(根据记分管理规定第五项第一款,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六、下一步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整改。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针对本次检查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务必做到“全员受教育、防护高标准,检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保障安全文明施工。

2.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各参建单位要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为重点,理清施工现场危大工程清单,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各项程序,确保危大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有效遏制和防范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模板支撑系统及深基坑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3.做好特殊季节、特殊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秋冬季节气候干燥、雾霾、寒冷等气象特征,以及第四季度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冬季施工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工作落实,重点落实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大气办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大气污染过程的阶段性通知,严格按照“六个100%”要求开展工作。

4.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各参建单位务必高度认识和深刻领会政府部门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力度和决心,结合今年来市263、住建局、质安站组织开展的建筑扬尘整治攻坚战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观摩会等会议要求,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与工地质量、安全工作同部署、共推进。切实提高每一位参建人员的工地扬尘防治认识,克服与己无关、畏难观望和消极厌战的心理,做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人人有责,不折不扣的执行好建筑扬尘防治 “十条强化标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贡献

5.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暨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叉车司机特种作业证管理工作。根据《关于明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苏建安监〔20134号)精神,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叉车司机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上岗作业。

6.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苏州市文明城市测评已经开始,各项目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比例不足的、有破损的应及时补上。公益广告可以到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进入网址后搜索“阳光城”即可,也可到苏州市公益广告作品共享平台搜索。具体要求:①刊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内容,且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面积的30%;②建筑工地封闭施工,管理规范,无建筑材料及垃圾等外溢;③运输渣土车辆驶出工地前进行冲洗、采取防止抛洒措施,无渣土抛洒现象;④进入施工场地人员佩戴安全帽;⑤建筑工地内有防尘措施,无暴露渣土。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8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大检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