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住建建〔2018〕32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建工程监理机构(姑苏区)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理机构服务质量,规范监理单位的市场行为,我局于2018年9月18日至20日组织开展了对姑苏区在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检查对象为姑苏区在建工程项目。重点对监理机构的监理合同、现场人员配置、监理机构管理、质量和安全监理监控体系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此次抽查共检查12个在建项目,其中2个为轨道工程在建项目,2个为市政工程项目,1个装饰装修项目,其余为房建项目,涉及监理单位12家,其中本市6家,外市6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监理单位在人员配置、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市外监理企业现场专监、监理员与备案人员不一致或变更手续不完善。二是项目监理机构对特殊工种或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监管不及时。三是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工程变更等审查程序不符合要求或审查意见过于简单。四是大部分监理机构监理旁站记录、巡视记录、监理日志等内容不全,不能按相关规范要求覆盖需控制的关键点。五是部分监理机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不清楚或执行不全面;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监理专项巡视检查并记录;未能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档案。
三、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上海唯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家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请相关企业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
(一)上海唯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轨道施工项目III-GS-02标
存在的主要问题:1.专监、监理员变更无手续;2.监理日志内容无隐患整改、复查等内容;3.施工专项方案无施工单位内审记录;4.检测单位资质审查记录未见;5.旁站方案范围与旁站记录不一致,旁站记录关键点不全;6.工程质量验收划分未进行报审;检验批独立复核记录不全;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证、安全员证、电工、电焊工、司索工证均过期,监理未识别;8.安全专项方案监理部未留存;9.龙门吊报审资料未见。
(二)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项目:金地商置苏州新市路项目总包工程
存在的主要问题:1.总监代表授权未经企业法人同意;2.有2名备案人员不在岗,未见请假手续;3.已开始挖土,未见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4.监理日志仅有进度内容,内容不全,且有人员代签现象;5.图纸会审缺甲方签字、盖章;6. 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审批监理意见过于简单,未明确其中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条文、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及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等;7.未见总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专业分包建设单位确认意见;8.水泥复试批次不足(7月30日进场),且仅有同意进场,未见复试合格后同意使用意见;9.旁站记录旁站关键点不全;10.质量验收划分方案未见,检验批复核无记录;11.安全员证书过期监理未识别;12.大型起重设备监理同意使用日期在检测合格日期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未审查;13.未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档案。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