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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次数:2855
苏建函建〔2018〕238号
关于对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意见,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2017〕1号)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苏住建建〔2017〕13号),决定对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农民工实名制工作情况。检查农民工实名制在建设项目上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2017年5月1日以后新开工项目是否按照《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实名制登记、开设工资专户并由银行代发工资,以及有无违反《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10月8日前为各单位自查阶段;
2.10月9日~10月15日为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阶段;
3.10月16日~10月28日为市检查组对各市、区抽查阶段。市检查组由市住建局领导带队。请各市、区报送检查人员和现场联络员各一名,其中检查人员作为检查组成员。市检查组随机抽查各市区在建项目4~6个(市政工程2~3个,建筑工程3~4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不低于50%),具体名单提前一天通知各市、区联络员。
4.10月29日~11月5日为汇总通报阶段。市检查组将根据各市、区抽查情况和各地检查情况汇总发文通报。
请各项目施工单位准备好相关台账及资料备查。请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于10月8日前将检查人员和联络员名单报市建筑安装管理处汇总。联系人:倪荣,联系电话:65234519。
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专项检查,积极排摸辖区内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名单汇总表.doc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9日